依您描述的內容:
乳癌術後的放化療,是個以預防復發為主的治療,針對第二期(stage IIa, IIb)的患者,通常需要放化療是對的。
而他們的角色如下:
(1) 輔助性化療:
化療與否的主要關鍵,應該是Her2的狀態,若陽性,腫瘤>1公分(>T1c),的確建議做Her2治療(合併化療)的喔!
只有在腫瘤在病理報告中的大小<0.5公分時,可以考慮不做化療之外,第二期是很有可能建議做化療的。
(2) 輔助性放療(電療)
電療的關鍵,幾乎建議在所有乳房切除的乳癌患者,因為可以明顯減少局部復發或者淋巴轉移的機會。
對於淋巴陽性的患者,是第一級(強烈建議, category 1)建議做的。
對於淋巴陰性的患者,是第2A(建議做,有益處的證據存在,但沒有到強烈建議)建議做。
因為不清楚您的期別與細胞種類還有Her2, ER, PR與其他分子診斷的狀態,只能根據您提供的訊息回答,若需要進一步的建議,我建議您到腫瘤科門診,檢視所有的檢查結果後,醫師才能做出正確的建議喔!
以上純係觀念交流,一切以醫師實際看診為準。
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腫瘤科 助理教授
謝佳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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