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抖的原因很多,大致分為生理性和病理性兩種:
生理性的手抖幅度小且速度快,多在靜止時出現,是一種細小的、快速的、無規律的抖動。常發生在精神緊張、恐懼、情緒激動、劇痛及極度疲勞的情況下出現,而一旦引起手抖的上述原因消除,手抖的情形也會隨之消失,算是良性現象。
而病理性手抖,醫學上叫“震顫”;是指手不隨意的顫動。又分為靜止性手抖和運動性手抖兩種類型。其中靜止性手抖是肌肉在完全放鬆的情況下,即安靜的狀態下出現的手抖。這種手抖在睡覺時就可消失,頻率約為4—6次/秒,比較有規律,如帕金森氏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至於運動性手抖是只在運動時出現手抖,當手越接近目標時抖動會越嚴重,常見於腦部和上肢神經的病變。而這種手抖在老人家極為常見,主要是疾病使大腦負責運動協調功能的區域受到損害從而引起震顫,包括腦動脈硬化、中腦或小腦病變、肝性腦病、藥物中毒、癡呆等,都有可能引起這類情形。
至於如何診斷確切病因,可能得當面由醫師診視、理學檢查過,決定進一步的檢查後才能做出詳細診斷。
以上純係觀念交流,一切以醫師實際看診為準。
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急重症神經外科 主治醫師
劉育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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