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林志益藥師】藥物過敏嚴重可致命,留意六大徵兆
簡單來說,藥物過敏就是外來藥物在身體裡面引發的免疫反應,在某些情況下,外來藥物進入人體之後,人體的免疫功能會把藥物中的成分辨識為過敏原,進而引發一些過敏反應。
一般來說引發過敏的藥物因人而異,不過其中有幾類是比較常見的,像是抗生素、降尿酸藥、抗癲癇藥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等等。
症狀:
藥物引發的過敏症狀有輕有重,初期的輕症離不開六字口訣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,也就是皮膚或嘴唇有紅腫、發疹或破皮的情形,有些人會有呼吸加快、發燒或喉嚨痛等類似感冒的症狀,而嚴重的藥物過敏是可能致命的,像是藥物過敏引發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(Stevens-Johnson Syndrome, SJS)和毒性表皮壞死症(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, TEN),這兩種疾病都會導致表皮細胞壞死,端看表皮壞死的面積來區分兩種症狀的不同。除此之外,根據症狀出現的時機,也能把藥物過敏區分成「立即性」和「延遲性」兩種,立即性藥物過敏會在服藥後一到兩個小時產生症狀,而延遲性藥物過敏可能幾個小時、甚至是幾個星期之後才出現相關的過敏症狀,此外如果先前已經接觸過會引發過敏的藥物,之後再度接觸同樣的藥物時,過敏症狀會出現的比較快速。
治療:
解決藥物過敏的方法首先是停止給藥,醫師可能會換另一種具有同樣療效的藥物,而且會視情況給予抗組織胺之類的抗過敏藥以減緩過敏反應,而針對上述兩種嚴重併發症則會比照燒燙傷病人處理,像是給予靜脈輸液來補充水分。
預防:
前面提到嚴重的藥物過敏可能致命,所以在某些狀況下,醫師會想要在給藥之前就知道該病患是否對這項藥物過敏,此時可以採取「皮膚試驗」,這種試驗其實就是在給藥之前,先注射非常微量的該項藥物到皮膚之中,然後觀察患者的皮膚是否對該藥物有過敏反應,而先前提過藥物過敏區分成「立即性」和「延遲性」兩種,所以皮膚試驗的反應時間也因此有所不同,有些受試者會在半小時內就產生皮膚紅腫,而某些人則是在兩到三天左右在才會出現反應,嚴重者的皮膚甚至會產生水泡或潰瘍的狀況。
不過無論多久產生反應,都代表皮膚試驗的結果屬於陽性,這時醫生就可以在正式給藥之前預先知道患者會對這項藥物過敏,因而採取替換藥物的決定,藉此讓患者免於藥物過敏的不適和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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