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您描述的內容:令尊的癌症已經雖有轉移,但是肌肉骨骼的疼痛若不是因癌症侵犯所引起,而是長期時間臥床、行動力下降、身體姿態失衡導致肌肉肌腱攣縮疼痛,嗎啡貼片其實不適用在這種狀況,此時強度較輕的非類固醇性的消炎止痛藥反而可以幫忙(NSAIDs,但腎功能若有惡化傾向,或是腸胃道出血的患者則不適合使用);如果疼痛處沒有發炎或癌症侵犯,也可以考慮做肌肉、肌腱、韌帶的注射治療。
目前國內有的嗎啡貼片是"Fentanyl patch",最低的貼片劑量是每小時釋放12微克,相當於每天吃30毫克的口服嗎啡,也就是八小時吃一次10毫克的嗎啡。若是先前從來沒有使用過嗎啡的癌痛患者,直接貼貼片很容易有噁心嘔吐頭暈便秘等情形,所以我們會先讓癌痛患者口服類似嗎啡的藥物(如Ultracet, Tramadol),或低劑量的嗎啡(oral morphine)一段時間之後,若疼痛降低且穩定,才考慮轉成等同劑量的貼片。
國內的癌症疼痛處理指引,您可以參考
http://www.nhri.org.tw/NHRI_ADM/userfiles/file/tcog/pain.pdf ,內容可見藥物的使用是階梯式的,不會初始就使用強效嗎啡類藥物,因為若噁心嘔吐等副作用過大,除了讓病患不適,也可能之後讓患者厭惡甚至拒絕治療。在此建議可以協助令尊去各大醫院疼痛門診(通常隸屬於麻醉部疼痛科)就診,讓疼痛專科醫師釐清疼痛來源,對症下藥,在安全的狀況下緩解令尊的疼痛。
以上純係觀念交流,一切以醫師實際看診為準。
台北慈濟醫院 麻醉部疼痛科 主治醫師
鐘植楊
http://goo.gl/mN0Co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