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我要替河裡的魚,土裡的植物謝謝您,
謝謝您有愛護環境的心,不讓藥品出現在不該吃藥的生物身邊。
台灣大學林郁真老師帶領的研究團隊,從2008年起就針對北部和南部河川展開調查,陸續在河水中發現藥物殘留,台灣民眾經常使用的解熱鎮痛等藥物,幾乎都榜上有名,部分河川裡測到的抗生素數據,甚至超過歐盟標準的一百倍以上。
而按照聯合國的規範,只要超過高溫850度的焚化爐就能焚化藥品,台灣各地的焚化爐幾乎都達到這個標準,因此固體藥品直接丟棄即可,
話雖然這樣說,您可將手邊的藥品,分成二大類,一類是需要特殊處理的(稱為檢收),
一類是可以自行處理丟到垃圾車去焚化的(暫且稱為垃圾)。
藥品需要檢收的種類有四種:
抗生素﹑荷爾蒙﹑針具針頭﹑抗癌與免疫抑制劑。以上這些藥品需要特殊處理才能銷毀,請妥當收集後,送到各大醫院或藥局的藥品檢收站,由藥師統一為您檢收。
可自行丟棄的垃圾:
藥丸、膠囊:除去包裝後,裸錠跟其他垃圾混合,避免其他人誤食,跟一般垃圾一起丟垃圾車,包裝依資源回收的原則回收。
藥水、藥膏:先將內容物跟衛生紙等吸水物質倒在塑膠袋中,容器用少許清水沖洗,廢液也要倒在塑膠袋中,跟一般垃圾一起丟垃圾車,包裝依資源回收的原則回收。
簡單的操作步驟,可以參考2012年食品藥物管理署與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處理廢棄藥品宣導影片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pRrXEb4P2Y
絕對不可以把任何藥品,倒在馬桶,或是水槽中,讓藥品有機會流到生態環境裡。
如果真的無法分辨如何丟棄藥品,請帶回藥局交給藥師處理。
回應您的問題:
“請問沒吃完的藥(看診後開的藥丸、乳膏)需要回收嗎? ”
基本上您可以依照上述“可自行丟棄的垃圾”步驟處理,
另一方面您可以在每次看診時告知醫師,因為常常沒吃完,所以不需要開那麼多天的藥物,
也可以帶著您手邊的藥膏(或是拍照)詢問醫師是否可以照舊使用,不用再開立新的。
減少藥品的來源,一方面不會累積剩藥,一方面可以降低藥品的浪費。
藥品一離開藥局或是醫院,不是吃完就是丟棄,
因為無法確保藥效,所以不會再“回收”給下一位病人使用。
謝謝您的提問,也謝謝您對環境及資源的關心~
家佳聯合藥局 諮詢藥師
陳姵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