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隆正醫師】坐不住就是過動症?診斷過動需要多方觀察!

比起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」,「過動症」反而是比較常為人所提起的名詞。但其實,過動症並不只專指那些活潑好動、坐不住的小孩,小朋友也可能是安靜但是注意力無法集中的。

注意力不足過動症,英文為「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」,簡稱「ADHD」,屬於神經生理方面的疾病,在台灣的發生率約5~7%,其中又以男生的比例較高。


定義與特徵

ADHD是由臨床表現來診斷。

 

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(DSM-V)的診斷標準來看,ADHD的患者必須表現出「注意力不集中」(inattention,例如心不在焉、容易分心、排斥需要專心的工作等)的症狀大於等於六項,或是「過動/衝動」(hyperactivity/impulsivity,例如坐不住、一直動來動去、愛插嘴打斷別人、做事常不耐煩等)有大於等於六項症狀,時間達到六個月以上,表現在12歲之前,且要在兩個以上的場合(例如:學校和家裡)出現症狀才算。(註:DSM-V 將17歲以上的診斷標準改為:只要符合「注意力不集中」或「過動/衝動」的5項症狀,即符合。)

 

因此ADHD需要醫師、家長和學校老師多方面的配合與觀察,評估其認知功能,進行心理測驗,填寫行為量表,並排除其他的精神症狀和疾患才能確診。


治療

如上面所述,ADHD的診斷需要多方面的評估,學齡前的小朋友因為配合度較低,讓診斷更加困難,除非症狀表現很嚴重,不然多以行為和認知治療為主。到了學齡的兒童,則會考慮服用藥物,以避免其症狀影響到學習、人際關係和人格的發展。

 

藥物的使用為給予中樞神經的興奮劑或活化劑,增加多巴胺或正腎上腺素的濃度,增加注意力,約有七到八成的患者可以獲得改善。醫師應評估不同個案的處境給予不同的治療方針。


參考資料:

1. 兒科常見疾病診療手冊

2. 打破過動兒的5大迷思/親子天下

3. 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張學岺醫師提供)/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

黃隆正
精神科

奇美醫學中心精神科 主治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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